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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协“枢纽机构”培育指标》(试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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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中国精协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枢纽机构”培育评估指标》(以下称《评估指标》)是在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成功开展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达标机构能力,率先培养一批有成功经验的机构作为各地枢纽机构,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和带动当地的孤独症服务机构向高标准、严要求、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起到引导作用。持续推动孤独症行业的政策研究与落实、人才培养、营造行业文化氛围、提升服务技术、行业标准推广、打造行业化生态支持系统。因此有必要在达标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引领孤独症行业发展的量化指标,在可操作性的前提下,明确努力方向和前进目标,使活动达到提高孤独症服务机构整体水平,培育和促生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的枢纽组织组织,作为领头羊机构带领孤独症行业共同发展。为此,中国精协孤独症(工作)委员会专门组织开展了《中国精协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枢纽机构”培育评估指标》的研发工作。

《评估指标》的制定,在中国精协的指导下,委托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开展,中国精协孤独症工作委员会对标准进行修改与把关。根据《“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在我国各类孤独症服务组织的发展现状。引入国外先进的社会组织管理方法与技术,完成了《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采用量化表格的形式,包含一个评分表,分为十个一级指标项,包括10个模块,23个二级指标,100条三级指标。本表主要从打造枢纽机构的10大方面包括:行业生态系统、枢纽机构建设与成员机构的扶持、行业政策研究与倡导、行业人才培养、行业服务技术、行业标准与行业自律、行业资源筹集与共享、行业信息分享与交流、行业文化建设、行业影响力,方面考量。本表在评分的标准上采用每条指标1分进行打分,满分100分。评分由枢纽机构评估专家组现场考察打分得出结论。

 

中国精协第二期孤独症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枢纽机构”评估指标,详见材料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