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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协“枢纽机构”评估材料清单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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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送“前期文件”的材料与要求

向评估工作组报送“前期文件”,包括:

  1. 《枢纽机构申报表》(已签字盖章,扫描件)
  2. 《枢纽机构自评报告》;
  3. 上一年度工作总结;
  4. 本年度工作计划;
  5. 服务或支持的同行机构名单;
  6. 参与中国精协活动的信息;
  7. 发表的行业研究报告或出版书籍的信息;
  8. 组织行业大型活动的信息;
  9. 参加国内外大型会议并发言的信息。

报送文件格式

所有“前期文件”,须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评估机构,并按上述“前期文件”目录顺序排列。电子版文件按上述“前期文件”目录顺序排列后,将所有文件以打包压缩形式发送至评估组邮箱,压缩文件名统一为“2020枢纽机构评估+机构名称+材料”,例如:《2020枢纽机构评估中国精协材料》。

二、现场评估材料清单与要求

  1. 参与中国精协工作的证明材料
  2. 承办孤独症行业相关会议或活动的证明材料(图片、新闻报道等)
  3. 调研当地孤独症组织发展需求的报告等证明材料
  4. 服务的成员机构名单
  5. 为支持成员机构开展的各类活动证明材料
  6. 党建活动记录
  7. 机构愿景、使命、价值观与服务理念
  8.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书
  9. 作为副主编以上单位出版过与孤独症相关的书籍(纸质版或电子版)
  10. 行业政策发展报告(包括发展建议等)
  11. 行业政策发展提案和议案
  12. 参与组织大型倡导活动的资料(照片、报道等)
  13. 提供行业内培训的证明材料(课件、照片、授课资料、接受培训的人员名单)
  14. 导师专家库名单
  15. 行业服务技术创新证明材料
  16. 机构的服务技术品牌资料(应用情况、有多少受益人、开展服务时间、专业论证)
  17. 行业技术分享情况证明材料(发表相关文章、传播情况)
  18.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的情况(负责人参加过也可以)
  19. 成员机构评价情况
  20. 被政府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表彰奖励情况(证书、奖状等)
  21. 参与相关部门的评审、研究、评估等活动的情况(协议、提交的报告等)
  22. 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扫描或复印件)
  23. 参与有影响力的行业会议的材料(大会发言、大会论文、照片等)
  24. 全国性媒体报道、省级媒体报道、市级媒体报道等(扫描件或在原件)
  25. 与国际前沿的机构定期进行交流和学习的情况

 

注意:现场时请将所有材料按“现场清单”编号,分类顺序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