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精协喜获全国团体标准制定与发布资格

 

       为了加强行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有关精神,中国精协于今年3月启动申请全国团体标准制定与发布资格工作,经过文件准备、审核、公示环节,6月5日正式获得全国团体标准制定与发布资格工作。这一资格的获得,标志着中国精协在标准建设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对引领行业发展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邮件截图

 

       团体标准,是指在还未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能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标准缺失、标准有效供给不足的情况下,由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精协”)制定并发布的自愿性标准。将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有关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互相支撑的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团体标准。

       中国精协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有关团体标准的制修订,秘书处组织专家编制起草了《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中国精协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文件,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的审核通过。中国精协标准编号由国家法定团体标准代号(T)、协会代号(ZGJX)、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号构成。

       中国精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由协会内设机构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简称“中国精协标委会”)具体承担,中国精协标准的制定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实施、宣贯和复审等。

       在中国残联的领导下,中国精协一贯重视标准规范的研发工作,近年来组织社会力量和资源开发标准规范5个,其中《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质量及评价规范》已经通过国家标准委审核通过,正在申报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