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症机构组织能力提升工程动态 孤独症机构组织能力提升工程动态

中国残联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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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精神,助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目标,把工作下沉到基层,中国精协自2012年至2018年组织实施了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并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促进了各级残联与基层助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在推动行业自律与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形成了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运行模式。应广大孤独症机构负责人及孤独症家长的要求,为了满足日益增多的孤独症服务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需求,更好地保障广大孤独症及其家庭的康复服务权益,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中国精协自2020年到2024年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启动,为期五年,期间分别在2020年、2021年、2022年进行三轮“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届时具体通知见中国精协网站)。

二、活动对象

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民办与公办机构均可申请参与)。

三、活动目的

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将采取“自律、支持和引导”策略,坚持科学、公正、透明原则,组建提升计划发展专家组,动员机构充分参与,加强孤独症服务机构与各地残联的紧密联系,旨在推动孤独症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升孤独症服务水平,培育一批自强自律达标机构、示范机构和枢纽机构,形成有效模式,推广应用,带动助残服务组织整体发展。在专业组织能力辅导机构支持下,落实行业标准,推动政策出台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信息化手段的使用,构建共享资源平台,倡导孤独症生命全程支持体系的构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

四、活动内容

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1.对第一期自强自律达标创建机构复审;

2.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

3.开展孤独症示范机构培育活动;

4.开展孤独症枢纽机构培育活动;

5.开展孤独症专业人才培养活动;

6.对西部地区机构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五、活动参与方法

1.登录中国精协网站(www.cappdr.org),在《“孤独症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专栏》下载资料,充分了解内容。

2.第一期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具体名单请在中国精协网站孤独症机构能力提升计划专栏下载)填写《第一期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复评申请表》并进行自评,然后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拟申报第二期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的机构,填写《第二期孤独症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申请表》及相关评估表格,并进行自评,然后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4.符合条件且拟参加示范机构、枢纽机构培育活动的机构,填写申请表格,进行自评和申请辅导,并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5.自强自律达标机构、示范机构和枢纽机构培育每两年循环开展,中国精协聘请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辅导,于次年国际孤独症日期间在中国精协网站公布结果。

六、相关要求

1.请各省区市残联组织和鼓励当地孤独症服务机构积极参加“能力提升计划”相关活动。

2.各省区市残联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基层孤独症服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在当地开展机构专业化和规范建设,以此带动助残社会组织的行业发展与服务水平。

3. 各省区市残联对达标机构、示范机构和枢纽机构予以监督,并在政府购买服务和定点机构评定等方面给予支持。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郭德华,010-66580049,手机18612658098

邮箱:cappdr@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