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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联名:建议尽快开展农村精神疾病治疗康复专项行动

        人民政协网3月14日电(本报记者 孙金诚)

        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其中1600万为重症患者。在农村的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由于缺乏康复服务,难以维持治疗、恢复社会功能、重新参与生产劳动,陷入“病即残,残即废”的境地。

        此外,全国贫困人口摸底调查显示,因病致贫人口占总贫困人口的42.4%,重性精神障碍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种类之一。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际部一级巡视员费薇在全国两会前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

        费薇表示,在农村不仅精神疾病致贫返贫现象严重,还存在着农村居民精神卫生知晓率偏低、医疗可及性差、重残率高,以及农村居民精神疾病患者及家庭成为社会孤岛等问题。“大多数患者从发病初期到接受治疗一般间隔1—3年,导致病情严重,治疗困难,重残率高。一些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甚至被家人锁在家中或任其四处流浪。”

        究其原因,费薇认为,主要是由于农村精神障碍者康复服务严重缺乏,大部分的精神障碍者康复资源在一二线城市,农村地区的精神卫生资源极度匮乏。

        因此,在两会期间,费薇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庆忠提交联名提案,建议尽快开展农村地区精神卫生及社区康复试点专项支持行动,探索适合乡村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模式。

        提案建议,通过中央专项资金提供支持建设一批“乡村精神卫生服务中心”,参照城市地区的社区康复中心和“中途宿舍”;依托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形式吸纳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等力量参与,帮助精神障碍者恢复社会功能,支持其融入社会、重返生产劳动;民政部门与卫健、公安、妇联多部门加强合作,及时发现、救治家庭困难、衣食无着、缺医少药的严重精神障碍者,逐步恢复其社会功能,实现不同程度的自食其力。

        来源:人民政协网 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