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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黑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25年确保全省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每一个市(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6月21日,省教育厅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目标是适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稳步提升,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接受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青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科学布局特殊教育资源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全省现已实现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全覆盖。《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争取到2025年底实现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新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到2025年,招收5名以上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普通学校建成功能完备的资源教室。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鼓励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哈尔滨市和人口较多的市(地)以新建或改建方式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有需要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设置孤独症儿童部(班)。

        对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有哪些制度安排?

       大力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就近就便入园随班就读,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普遍设置学前部(班)或附设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快发展中等特殊教育,到2025年确保全省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每一个市(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支持特殊教育职业高中按规定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对健全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有哪些具体安排?

        提高教育经费标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支持有条件地区增加预算投入。加强专项经费扶持,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上门服务等。落实学生补助政策,针对不同学龄阶段学生,实施减免保教费、减免学费、发放生活补助及助学贷款等措施。鼓励社会公益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鼓励各相关部门统筹经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加强师资配备,鼓励支持新任特殊教育学校正职校长、教学副校长具备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或经历,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与随班就读普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强化师资培养,鼓励绥化学院为特殊教育学校及开展随班就读普通学校定向培养特殊教育教师,鼓励省内师范类院校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加快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教课程。提高师资待遇,加大各级政府对特殊教育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特殊教育的特点,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在职称、各种奖励评审时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