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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

2021年“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294号)》,中国精协于2020年启动正式启动第二期孤独症机构能力提升计划。计划为期五年,以“自律、支持、引导”为策略,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期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复审;第二期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创建等。

         2021年共收到55个孤独症服务机构提交参评资料(15个机构参与复审,40个机构初次参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坚持“客观、科学、规范及以评促建”的原则,采取审阅电子材料、访谈、视频查看场地等形式,重点对机构的资质、内部建设、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设备设施、康复场地、过往康复任务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评估。

          目前,全部复审、评估工作已结束,共有15个机构通过复审,32个机构经过评估,正式成为“自强自律创建单位”。现将上述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

附: 2021年自强自律创建机构名单

 

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2022年8月18日   

附:

“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

2021年自强自律创建达标机构名单

 

一、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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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次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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