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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协“第二期孤独症机构能力提升计划”枢纽机构培育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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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与助残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服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自2012年起,由中国精协发起,中国残联以孤独症服务机构为试点,在全国启动了为“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见《关于组织开展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的通知》[残联厅〔2012〕41号]文件)。

该活动取得了预期成果,活动积累了丰富经验,对加强各级残联与孤独症服务组织的联系,促进机构提升服务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对推动孤独症服务行业发展,探索及创新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管理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9年3月,中国精协在合肥召开了“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宣布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中国精协自2020年到2024年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

目前“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已逐步开展。包括第二期自强自律达标创建活动、示范机构培育工程、枢纽机构培育工程。

在“枢纽机构”评估开展过程中,请各机构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项 确认参评资格

1、在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中通过达标认证且通过复评的机构,符合枢纽机构基本要求,可申请参加“枢纽机构”培育;

2、在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中新通过达标认证,获得达标机构称号的机构,符合枢纽机构基本要求,可申请参加“枢纽机构”培育。

第二项  深入了解本次培育目的及其内容

请仔细阅读并了解《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残联厅函【2019】294号)》及《中国精协枢纽机构评估指标》,明确了解本次培育工作的意义、内容和流程。

对申报孤独症服务机构实行综合评估,内容包括:行业建设、枢纽机构自身建设与成员机构扶持、行业政策研究与倡导、行业人才培养、行业服务技术、行业标准与行业自律、行业资源筹集与共享、行业信息分享与交流、行业文化建设、行业影响力。

经严格评审总分达80分以上为枢纽单位(且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达以上),可入围枢纽机构建设单位。

在入围枢纽机构建设单位后,中国精协工作组将前往机构进行走访与调研,实地查看机构发展情况。帮助机构有针对性的接受中国精协的培养与扶持,培育出机构发挥带领同行机构发展的枢纽作用。

各机构通过阅读文件可全面了解本次培育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并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应的现场走访文件。

第三项  向工作组通报本机构负责枢纽机构培育工作的联系人信息

机构请指定一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工作组的联系沟通工作,并将联系人及机构的联络信息通报评估工作组,包括: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件、通信地址以及机构工作地址及具体交通路线等。评估工作组的联系方式附后。

第四项  准备“前期报送文件”

1、填写《枢纽机构申报表》并加盖协会公章,确认本机构参与本次枢纽机构评估工作的意愿。

2、撰写《枢纽机构自评报告》。字数在8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机构发展历史概要、服务孤独症行业情况、扶持同行机构情况、在支持行业发展方面主要工作成就与经验。

3、根据枢纽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枢纽机构评估自评表》。(※重要提示:所有报送材料应主要依据本机构近发展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和报告。)

第五项  向工作组报送“前期文件”

向评估工作组报送“前期文件”。详细要求见《中国精协枢纽机构评估材料清单与要求》

第六项 做好“现场走访”准备工作

工作组将在收到并审查合格参评机构的“前期申报文件”后,在商定时间到参评机构办公所在地进行现场走访。为此,请参评事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提供现场工作场地:一个会议室或2-3间办公室,供5-6位工作组工作人员分别查阅资料和访谈用。工作组主要分两个区域开展工作:一是“访谈组”,由评估小组负责人对协会主要领导人进行“综合深度访谈”;二是“指标评估组”(2-3位评估员分别查阅资料,就指标询问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2、指定专人现场配合评估小组工作:现场走访时,机构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财务人员等应到场提供材料,解答问题。

3、现场评估所需时间为一天(五-八个小时),上午九点到十二,下午两点到五点。

4、现场走访基本流程如下:

(1)机构领导简要介绍参评准备工作,机构主要情况与可能成为枢纽机构的原因。(20分钟);

(2)工作组分为两组,一组访谈机构领导,一组查阅机构准备的资料(3-4小时);

(3)工作组内部评议;

(4)现场总结反馈。

5、依据《枢纽机构评估材料清单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现场将所有材料按“现场清单”编号,分类顺序摆放。

6、请机构联络人向工作组详细告知交通方式

7、工作组不接受任何礼品或餐叙邀请,请参评单位予以理解与协助。

第七项 综合调查意见收集

请各地省级孤独症家长工作站,或当地残联部门(组联部或康复部)工作人员填写调查问卷,综合了解机构状况。家长工作站及残联工作人员建议仅做参考,不换算成分数计入评估总分。

第八项 公布枢纽建设单位名单

评估工作组给出枢纽单位初评结果,分数80分以上的机构为枢纽建设单位,结果提交中国精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国残联官网进行公示。

第九项 复核

在公示期内,参评社会组织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精协提出书面申请,中国精协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第十项 培养与扶持

公示期满后,中国精协官网公布枢纽建设单位名单。并根据评估组反馈的机构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制定枢纽机构培育与扶持方案,并依据方案对机构进行扶持。

第十一项 授牌

经过系统培育后,对符合枢纽机构要求的机构在第二年中国精协组织召开的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上正式授牌。

 

附:评估工作组及联系方式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的单位请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向中国精协评估工作组咨询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方式:

(1)中国精协监督机构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郭德华

联系方式:010-66580049,1861265809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编:100034)

邮箱:cappdr@163.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人及方式:

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付珺优

联系方式:010-51235100 ,13260028210

电子邮箱地址:fujunyou@cba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LG双子座大厦东塔10层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