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复评资料 第一期自强自律达标机构复评资料

中国精协“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复评要求

中国精协“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复评要求下载

                                    

中国精协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的复评工作,依据第一期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达标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级、是否为残联定点机构为依据进行基本考量,结合各地主管部门的推荐、各地孤独症家长工作站、专家委员会、公众参与意见进行评审。

1、复评对象

第一期全部(108家)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达标机构(名单见资料下载包)。

2、评审流程

(1)下载资料 在中国精协官网下载所有评估资料,并认真理解资料意思及要求。

(2)复评申请 拟参与复评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填写申报表(复评申报表见下载资料包)。

(3)资料准备与提交评估材料 于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第三方评估机构(材料清单及要求见下载资料包),晚于材料提交时间递交视为放弃复评,将取消达标资格。

(4)初评 中国精协聘请第三方独立专业机构,对申请复评的孤独症服务机构进行评估。

(5)收集综合调查意见 第三方专业机构将请当地残联相关部门、各地孤独症家长工作站填写调查问卷,综合了解机构状况。意见仅做参考,不换算成分数计入评估总分。

(6)初评结果 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出初评结果,结果提交中国精协进行审核。

(7)复评审核 中国精协组织召开评审会,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意见,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审议。复评审议最终获选机构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残联。

(8)结果公示 由中国精协在中国精协官网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复核 在公示期内,申请复评的孤独症服务机构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精协提出书面申请,中国精协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10)公告 公示期满后,中国精协官网公布达标复评通过名单,复评未通过或未参加复评的机构撤销授牌。

3、上交材料要求:(另见下载资料包)

4、复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

5、联系方式

(1)中国精协监督机构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郭德华

联系方式:010-66580049,1861265809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邮编:100034)

邮箱:cappdr@163.com

(2)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人及方式:

北京市倍能公益组织能力建设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付珺优

联系方式:010-51235100 ,13260028210

电子邮箱地址:fujunyou@cba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12号LG双子座大厦东塔10层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