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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部属师范大学,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随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试点省份已涵盖除内蒙古、西藏、新疆地区以外的全国各省份,师范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数逐步增加,试点省市和广大考生对开考特殊教育、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藏语文、朝鲜语文、彝语文等学科需求十分强烈。

 

        为确保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满足师范生对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需求,自2020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逐步增设“特殊教育”“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藏语文”“朝鲜语文”“彝语文”学科,小学类别别面试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笔试和面试增设上述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由试点省份自行命题或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面试暂由各试点省(区、市)和部属师范大学自行命题和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全国统一命题。各试点省可根据需要开设以上部分或全部科目,并做好与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对接工作。

 

       各试点省(区、市)和部属师范大学及考试机构要密切合作,做好新增学科的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资格认定及有关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19年12月13日